作者:张道培,李丹
河南中医院脑病四区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benignparoxysmalpositionalvertigo,BPPV)是一种最常见的外周性前庭疾病[1],约占前庭性眩晕患者的20%-30%,且发病率随年龄增长呈逐渐上升趋势[2]。目前管石复位术是BPPV安全有效的治疗手段,但临床上仍有不少患者在经过规范复位治疗后,却遗留了非特异性的头晕、行走时不稳定感和漂浮感,被称之为“残余头晕”(residualdizziness,RD)[3]。这些残留症状可通过身体不适(如姿势控制能力不良导致摔倒等)或心理障碍(如焦虑、抑郁、广场恐怖、惊恐等)致使患者身体健康受到影响,进而使他们的生活质量下降[4]。部分残余头晕的治疗效果不佳。本文观察分析了乙酰天麻素对残余头晕症状的疗效。
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选用年8月至年6月在河南中医院脑病科门诊就诊的患者,确诊为首次BPPV并经手法或仪器复位治疗患者,治疗后1天复查时,眩晕或位置性眼震完全消失,但有残余症状的患者为研究对象。
纳入标准:病程1周内,1年无体位相关眩晕发作和/或诊断为BPPV并经过复位者;年龄在18岁-75岁(含18、75岁)之间,性别不限;自愿参加本研究,依从性好,积极配合治疗,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反复诱发试验为符合2个及2个以上半规管管石症表现的位置性眼震者;经头颅磁共振等辅助检查排除脑梗死、脑出血、颅内占位性病变等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引起的眩晕;经前庭相关检查排除其他如前庭性偏头痛、前庭阵发症、中耳炎、梅尼埃病等疾病及排除外伤引起的BPPV患者;排除严重颈椎病,严重心肺疾病,及精神障碍疾病患者;长期服用抗眩晕药、抗组胺药、抗焦虑等干扰治疗的药物者;呕吐频繁或厌服中药者、对本药物有过敏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者;三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随访脱落标准:受试者依从性差,未能规律配合用药,或中途停止治疗而无法判断疗效者;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不宜继续临床试验者;观察过程中自然脱落、失访者;临床资料或实验室数据不全,导致无法判定疗效者;随访观察期间,服用了影响试验结果的药物;患者治疗过程中要求中止进行本临床试验研究或改用其他治疗方法的。
二、研究方法
1.分组:筛选符合标准的合格病例,依照临床就诊的先后次序运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乙酰天麻素治疗组、敏使朗治疗组和安慰剂对照组,每组36例,共例。每组患者根据病情给以前庭康复指导和必要的心理疏导。并于治疗前后做三大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检查,进行统计分析,判断其用药安全性。
基线观察指标:分别对患者一般资料如性别、年龄、病情、半规管分布、眩晕轻重等进行观察,首次复位后纳入患者DHI量表。乙酰天麻素治疗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乙酰天麻素片(50mg/片),每次2片,每天三次。疗程:10天为一疗程。敏使朗治疗组:卫材公司生产的甲磺酸倍他司汀片(敏使朗)口服,每片6mg,每次12mg,每日3次。10天为一疗程。安慰剂对照组:使用维生素B1片,20mg,每天3次,口服,不使用其他相关药物治疗。入组服药前查患者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和心电图;服药结束后,病程2周时复查上述指标。合并用药及注意事项:对于合并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等,均给予对症治疗,研究人员要详细记录,填写合并用药表。入组病例除按规定外,均不加用活血化瘀及改善脑循环的药物。观察周期内告知患者残余头晕与位置性眩晕发作症状的区别。
2.随访:每1周对患者进行残余症状评分,2周后每月随访一次,如果患者有眩晕复发,可随时就诊,并行位置试验符合复发标准者,记录复发的时间及受累的半规管类型,复发后再次行手法复位治疗,每月定期随访,连续随访患者3个月,统计三组1周、2周、1月、3月复发率。乙酰天麻素治疗随访过程中未能规律服药脱落1例,失访1例,共完成34例。敏使朗组临床资料不全脱落1例,共完成35例。安慰剂对照组失访2例,共完成34例。
本研究经河南中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号:0526),研究对象及监护人对本研究知情,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3.观测指标
3.1DHI评分(头晕残障程度评定量表)
头晕残障程度评定量表评分(dizzinesshandicapinventory,DHI)是评估患者头晕症状的有效量表,年由Jacobson和Newman研制出来,其改良的中文版信度可靠。
头晕评定DHI指数及躯体P(28)、功能F(36)、情绪E(36)三个指数的分级标准:0-30分轻微障碍;31-60分中等障碍;61-分严重障碍。
3.2眩晕的复发率
复发标准(位置性眼震):采用短期评估:BPPV确诊后治疗有效,维持一周痊愈期后的再次发作,出现头位改变诱发的位置眼震并且为同一侧耳者即可诊断为复发性BPPV。
DHI和眩晕复发的评估由固定的2名神经科专科医师进行,评估前对评估医师进行统一培训,并进行评估者间一致性信度检验。
三、统计处理方法
本研究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20.0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用χ2检验,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bar±s)表示,采用t检验。组内治疗前后的差异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不同治疗组间比较差异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如果方差不齐,则采用非参数t′检验。采用χ2检验分析和确切概率法。治疗前后躯体功能评分,治疗前后功能评分,治疗前后情感评分,治疗前后DHI评分均采用重复测量资料的方差分析,不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采用M(QR)表示,QR=Q3-Q1,采用非参数检验进行分析,Spearman相关进行相关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一、临床资料
乙酰天麻素组、敏使朗组和安慰剂对照组,男女性别构成比例(χ2=0.,P=0.),年龄(F=0.,P=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合并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高脂血症、脑卒中和吸烟、饮酒病史之间差异无统计意义。见表1。
表1各组基线资料
安慰剂组(n=34)
乙酰天麻素组(n=34)
敏使朗组(n=35)
P
年龄(岁)
59.4±5.6
58.6±6.1
59.1±5.8
0.
性别(男,%)
20(58.8)
19(55.9)
18(51.4)
0.
高血压病(n,%)
6(17.6)
7(20.6)
7(20.0)
0.
糖尿病(n,%)
5(14.7)
4(11.8)
6(17.1)
0.
冠心病(n,%)
3(8.8)
2(5.9)
4(11.4)
0.
高血脂症(n,%)
7(20.6)
8(23.5)
10(28.6)
0.
脑卒中史(n,%)
2(5.9)
2(5.9)
2(5.7)
0.
吸烟(n,%)
5(14.7)
6(17.6)
6(17.1)
0.
饮酒(n,%)
6(17.6)
5(14.7)
6(17.1)
0.
二、各组治疗前后残余头晕情况对比
安慰剂组治疗前后比较DHI躯体、功能、情绪评分均无统计学差异;乙酰天麻素组DHI躯体、功能评分近似统计学差异,DHI情绪评分有统计学差异,提示乙酰天麻素有明显改善情绪的作用;敏使朗组治疗前后DHI功能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DHI躯体评分和情绪评分无统计学差异。乙酰天麻素和敏使朗治疗组眩晕分级均较安慰剂对照组有统计学差异。见表2。
表2各组治疗前后残余头晕情况比较
项目
安慰剂对照组
乙酰天麻素组
敏使朗组
(n=34)
(n=34)
(n=35)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DHI躯体
14.1±2.2
13.4±2.1
15.7±4.5
13.7±3.5
15.2±3.6
13.6±3.9
DHI功能
15.4±2.5
15±2.4
13.2±4.6
11.2±4.2
*16.7±3.5
*12.2±4.1
DHI情绪
16.1±4.5
15.2±3.9
*19.5±3.4
*15.1±2.9
19.4±4.1
17.7±4.0
眩晕分级
3.1±0.4
2.2±0.5
*3.4±1.1
*1.1±0.6
*3.2±0.4
*1.2±0.5
*治疗前后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三、乙酰天麻素和敏使朗组治疗前后残余头晕症状减分对比
敏使朗组较乙酰天麻素组DHI功能评分减分率有统计学差异;而乙酰天麻素组较敏使朗组DHI情绪评分减分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提示乙酰天麻素对残余头晕患者的情绪障碍有明显改善作用;两组之间DHI躯体评分和眩晕分级之间减分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3。
表3乙酰天麻素组和敏使朗组残余头晕症状减分率比较
组别
例数
DHI躯体
DHI功能
DHI情绪
眩晕分级
乙酰天麻素组
34
2.5(4.1)
2.1(3.6)
4.6(6.8)
2.2(5.1)
敏使朗组
35
2.8(3.9)
4.4(5.9)
2.0(4.3)
2.1(4.8)
Z值
0.
-3.
3.
0.
P值
0.
0.
0.
0.
四、各组之间眩晕复发率比较
乙酰天麻素和敏使朗治疗组1周、1月和3个月眩晕复发率较安慰剂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2周复发率差异近似统计学意义。见表4。
表4各组患者眩晕复发率对比
1周
2周
1月
3月
安慰剂对照
4.6%
3.9%
3.5%
3.9%
乙酰天麻素
3.1%
2.6%
1.6%
1.2%
敏使朗
2.8%
2.2%
1.8%
1.6%
P值
0.
0.
0.
0.
五、各组治疗前后不良反应
三组患者治疗后均未见明显临床不良反应。治疗前后血、尿、粪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比较均无统计学差异。
讨论
BPPV复位治疗后残余头晕(residualdizziness,RD),总体患病率31-61%,持续几天的几周不等,老年患者中发生率高[5]。BPPV如果不及时给以恰当治疗,RD发生率明显增高,RD增加跌倒的风险,是需要社会北京哪治白癜风最好北京看白癜风哪间医院最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