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
通报2宗漏报“大棚房”问题!
根据年1月7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关于督促整治有关“大棚房”问题的函》(自然督察武函〔〕1号)反馈意见,我省黄平县、汇川区各存在1宗漏报“大棚房”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继续加强监管,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按省人民政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对这2宗漏报“大棚房”问题进行公开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黄平县飞虎庄园项目“大棚房”问题。年1月,黄平县和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开发建设“黄平县红梅乡村印象农业观光园”项目(飞虎庄园),违法违规建设接待中心1栋、民宿6栋、餐厅4栋,户外儿童乐场、游泳池、卫生间、硬化平地和道路等,违法占用耕地38.81亩(含永久基本农田约35亩)。截至年10月30日,该项目所有违法建筑、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涉及土地已于年11月6日前全部复垦验收。同时黄平县问责了13名相关责任人。二、汇川区狼训拓展训练营项目“大棚房”问题。年2月,贵州狼训拓展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原已倒闭废弃的食用菌厂棚(约3.5亩)基础上,擅自修建狼训拓展训练营;年12月,狼训拓展训练营继续扩建,扩建部分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占地总面积9.65亩,其中耕地面积6.29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截至年10月28日,该项目所有违法建筑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涉及土地已全部复垦验收。同时汇川区相关部门党组、当地乡镇党委分别向汇川区区委作书面检查;汇川区纪委问责了4名相关责任人。这2宗漏报“大棚房”问题,反映出我省部分地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严不实,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地方政府监管不严,有关部门日常巡查履职不到位。全省各地要以此为鉴,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从严从快摸排处置漏报“大棚房”问题,“零容忍”管住新增“大棚房”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后续监管,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严守耕地红线。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年2月22日
信息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黔东南州简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下辖16个县市,州府凯里市。全州辖凯里1市和麻江、丹寨、黄平、施秉、镇远、岑巩、三穗、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15县,凯里、炉碧、金钟、洛贯、黔东、台江、三穗、岑巩、锦屏、黎平10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有7个街道,94个镇,个乡(其中17个民族乡)。境内居住着苗、侗、汉、布依、水、瑶、壮、土家等33个民族,年末常住人口.54万人,户籍人口.5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2%,其中苗族人口占42.7%,侗族人口占29.9%[1]。网络图黔东南总面积.34平方公里,东西相距公里,南北跨度公里。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海拔最高米,最低米,历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境内沟壑纵横,山峦延绵,重崖迭峰,原始生态保存完好,境内有雷公山、云台山、佛顶山等原始森林,原始植被保护区与自然保护区29个,其中雷公山自然保护区为国家自然保护区。
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年6月,经中央依法治国委入选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黔东南州森林资源丰富,有“杉乡”“林海”之称。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也是贵州省的主要用材林基地,全省10个林业重点县,有8个在黔东南。年,全州有森林面积.2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活立木蓄积量为1.1亿立方米。全州已查明并鉴定出的植物达种,分属科属。其中种子植物有余种,分属科属。在这些植物中,属于中国特有属的有水青树、观光木、钟萼木、木瓜红等24种,占全国特有属的11.7%;列为国家I、II级重点保护树种有秃杉、银杏、鹅掌楸、南方红豆杉等39种,占全国重点保护树种的10.05%,占全省重点保护树种的90.2%。境内有常用野生药用植物多种,其中太子参、杜仲、天麻、桔梗、五倍子等名贵药材驰名全国。此前,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黔东南州“州树州花”的议案》,决定批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黔东南州“州树、州花”的议案》,确定红豆杉为黔东南州“州树”、杜鹃花为黔东南州“州花。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